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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关于注销广州市花都区格林童话幼儿园办学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12 22:23    文章来源: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 字体:   】  访问量: -

  根据《行政许可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民办学校办学应当持有效的办学许可证,办学许可有效期届满的应当依法申请延续,应符合法定办学条件。

  广州市花都区格林童话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已于2023年9月30日到期。经核查,该园办学场地已被收回,不符合续办条件,我局决定不予延续。现该园办学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且未延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等规定,我局决定依法注销广州市花都区格林童话幼儿园的办学许可证。该园在自行组织清算后,应及时将办学许可证(含正、副本)上缴我局,并依法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办学许可证注销后,广州市花都区格林童话幼儿园不再具备办学资格,所执办学许可证不具备法律效力,不得以幼儿园名义开展除清算以外的任何活动。

  特此公告。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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