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aderBg

联系方式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工作机构 > 区司法局 > 主要职责

花都区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4-01-04 14:33    文章来源:花都区司法局     【 字体:   】  访问量: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协助市司法局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依法负责律师、公证相关管理工作。

  (三)指导、监督、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

  (四)指导、监督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帮教安置工作。

  (五)组织开展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司法行政对外交流工作。

  (六)组织实施全区国家司法考试有关工作。

  (七)协助市司法局调查处理全区司法鉴定投诉案件工作。

  (八)指导和管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