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的要求,现将拟设置医疗机构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拟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名称:裕康医疗门诊部
设置单位(人):刘碧秀
拟设置机构类别:综合门诊部
拟选址:花都区凤凰村白云路2A110、A202商铺
服务对象:社会
拟设置诊疗科目:内科、妇科、口腔科(设置牙椅2张)、中医科、外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超声诊断、心电诊断。
我局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社会反馈意见,如有异议,举报应在公示期限内向我局实名书面反映。
受理电话:花都区卫计局综合监督科 36990527
联系地址:花都区公益路14号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