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健康局拟审批设置曾广法诊所等7家医疗机构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的要求,现将拟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拟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名称:曾广法诊所
设置单位(人):曾广法
拟设置机构类别:诊所
拟选址: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联合村六一经济社计生办侧4间商铺(长青街14号之7、之8、之9、之10)
服务对象:社会
拟设置诊疗科目:外科
2.拟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名称:爱齿美口腔门诊部
设置单位(人):广州信仪医疗服务有限公司
拟设置机构类别:门诊部
拟选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181号1幢201商铺自编2F005、2F015、2F015-1号铺
服务对象:社会
拟设置诊疗科目:口腔科(牙椅4张)
3.拟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名称:俊业口腔诊所
设置单位(人):温彩红
拟设置机构类别:诊所
拟选址: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象山村17队花都大道623-10铺
服务对象:社会
拟设置诊疗科目:口腔科
4.拟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名称:康华医疗门诊部
设置单位(人):李红梅
拟设置机构类别:门诊部
拟选址:花都区秀全街下庄旧村四平街11号11-18
服务对象:社会
拟设置诊疗科目:内科、妇科、中医科、口腔科、外科、超声诊断专业、检验科。
5.拟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名称:刘冰诊所
设置单位(人):闫超伟
拟设置机构类别:诊所
拟选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莲塘新西十一巷25号101铺
服务对象:社会
拟设置诊疗科目:内科、中医科
6.拟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名称:美岚口腔诊所
设置单位(人):美岚医疗有限公司
拟设置机构类别:诊所
拟选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华路1号13号铺
服务对象:社会
拟设置诊疗科目:口腔科(牙椅2张)
7.拟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名称:谈华兵中西医诊所
设置单位(人):谈华兵
拟设置机构类别:诊所
拟选址:花都区新华街镜湖大道16号之57铺
服务对象:社会
拟设置诊疗科目:中西医结合科、中医科
我局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示有效期从公示张贴及网上同时发布起5个工作日),受理社会反馈意见,如有异议,举报应在公示期限内向我局实名书面反映。
受理电话:花都区卫健局审批科 020-86832073
联系地址:花都区公益路14号
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