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aderBg

联系方式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工作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内设机构

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2024-06-18 11:25    文章来源:花都区政府办公室     【 字体:   】  访问量: -

  

  (一)秘书科。负责上级机关、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公文收发、分办、核稿、印刷、发行、印鉴管理、保密等工作;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备工作;负责拟订区政府办公室有关办文规则制度;负责区政府办公室日常运作和政务、事务的综合协调工作。

  (二)会务接待科。负责上级会议、区政府大型会议、重大活动以及区政府党组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等的组织安排工作;负责区政府领导同志出席活动、参加会议的安排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区政府全区性会议、活动会务;联系、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省、市领导来区检查、指导及友好单位参观考察的公务接待工作;承担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公务接待任务;负责区政府领导同志外出公务的相关保障工作。

  (三)综合调研科。负责起草区政府党组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的会议纪要;起草《政府工作报告》;负责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报告、讲话稿、综合文稿的起草、审核、把关;根据区政府工作部署,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供决策参考;协助上级有关调研部门在本区范围内开展调研活动;负责全区阶段性情况分析和综合;参与区政府综合信息的调研、收集和整理工作。

  (四)综合一科、二科、三科。负责涉及区政府有关方面的公文处理工作;审核分管有关工作区政府领导同志的综合文稿和会议相关材料:草拟和审核以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与区政府工作会议会务工作及其决定事项、重大问题的协调、检查、督办工作。

  (五)政务信息科。负责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指导、协调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收集、调研、整理政府政务信息,向省政府、市政府报送有关政务信息,指导、考核全区各级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区政府工作部门和新闻单位宣传报道区政府重大工作措施以及区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政务活动;组织协调区政府领导同志接受采访等对外宣传工作;编写区政府工作大事记。

  (六)区政府督查室。负责督促检查中央和省、市、区,政府各项重大决策、工作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衔接配合国务院、省、市来花都督查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和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会议及调研决定事项;承办上级领导机关、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指示件的办理;负责指导、协调全区政府系统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区政府与区人大、区政协的有关督查联络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

  (七)外事科(行政科)。指导全区重要外事活动的开展;组织接待来访的重要外宾;负责与国外友好城市及有交流合作关系地区进行交往的管理、报批和协调工作;负责全区各级人员(含涉外企业人员)因公出国、赴港澳团组的审批、审核和呈报工作;负责因公出国、赴港澳护照(通行证)、签证(签注)、出国(境)证明办理工作;负责全区公务普通护照(因公通行证)的管理工作;协调处理涉外安全工作;负责全区领事保护宣传工作,配合处理本区涉领事保护工作、涉外国驻穗领事机构事务及重大涉外突发事件;配合做好全区港澳专项工作;负责本区APEC 商务旅行卡的初审报批工作;承担全区外事专职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办理区政府办公室机关和指导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干部考核培训、纪检监察、计划生育、工资福利、工青妇、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的党务工作、组织建设、党员管理、党员教育培训;综合协调机关制度建设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内务会议的组织协调、文稿起草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