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2024年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实名制监管工作的通知
全区在建工程项目参建单位:
我站于2023年5月31日印发的《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实名制监管工作的通知》试行已满一年,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上级相关规定,确保全区在建工程项目认真落实建筑业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切实减少预警的产生,经总结试行情况并对《通知》进行修订,现请全区在建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认真执行,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2024年6月1日起,全区在建工程项目在平台产生预警的,我站将根据市住建局《广州市建设领域管理应用信息平台预警警示(3.0版)规则》等文件的管理规定,对总承包单位和项目经理、对监理单位和总监作如下处理:
一、由总承包单位或其相关分包单位产生预警3至5条的,对总承包单位和项目经理作不规范行为记录(扣分1分并公示1个月)处理、对监理单位和总监作省动态记分处理。
二、由总承包单位或其相关分包单位产生预警6条及以上的,对总承包单位和项目经理作不良行为记录(扣分5分并公示3个月)和警示约谈行政处理、对监理单位和总监作不规范行为记录(扣分1分并公示1个月)处理。
三、若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按上述处理措施对导致产生预警的相应总承包单位和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和总监进行处理。
四、由监理单位产生预警3条及以上的,对监理单位和总监作不规范行为记录(扣分1分并公示1个月)处理。如出现本条与第一条或第二条同时发生的情况,对责任主体不作叠加处理。
五、若项目产生“多地考勤”预警后,经核实项目存在使用照片打卡、上传不实数据等造假行为,导致产生“多地考勤”预警等情况的,对总承包单位和项目经理作不良行为记录(扣分5分并公示3个月)、对监理单位和总监作不规范行为记录(扣分1分并公示1个月)处理。如出现本条与第一条或第二条同时发生的情况,对责任主体不作叠加处理。
六、若市住建局在每月“线上”视频巡检中发现工地现场存在“视频不可视”或“未按规定使用实名制通道”等问题,我站将对总承包单位和项目经理作不规范行为记录(扣分1分并公示1个月)处理、对监理单位和总监作省动态记分处理。
七、若市住建局在每月的工地现场督导检查中,项目被扣检查分的(以现场开具《实名制和工资分账月督导考核表》为准,总分值为15分),我站将相应作出处理。检查分被扣1至5分的,我站对总承包单位和项目经理作不规范行为记录(扣分1分并公示1个月)处理、对监理单位和总监作省动态记分处理;检查分被扣6分及以上的,我站对总承包单位和项目经理作不良行为记录(扣分5分并公示3个月)和警示约谈行政处理、对监理单位和总监作不规范行为记录(扣分1分并公示1个月)处理。
以上处理措施试行一年,以每月的首日起始计算,每月为一个统计周期。请各在建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实名制管理工作,尽快建立和完善预警处理内部工作机制,避免产生预警,杜绝超时处理。
特此通知。
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24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