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妇联
(一)发动和组织城乡妇女参与改革和经济建设。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在城乡妇女中开展以“巾帼建功”和“双学双比”为主要内容的“三八”红旗竞赛活动,发挥妇女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的作用。
(二)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加强对广大妇女的思想、政治、文化、科技和法纪教育,全面提高妇女素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妇女干部的培养和推荐工作。
(三)教育引导妇女开展健康有益的家庭文化活动,促进家庭文明建设,发挥妇女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四)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和监督,参与协调社会矛盾,及时反映妇女群众的要求和呼声,并督促有关部门认真答复,妥善解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五)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妇女发展纲要》、《儿童发展纲要》,制订和执行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规划,协调、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兴办各种为妇女儿童服务的阵地,为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提供服务。
(六)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加强与港澳台地区和华侨妇女的联谊,促进祖国统一。
(七)加强对基层妇联和村、居委、企业、专业市场和其他经济组织妇代会和机关、事业单位妇委会的工作指导,加强对各类妇女团体会员的业务指导。加强各级组织建设,发挥好各级妇女组织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