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
4月25日上午,花都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个别区人大代表辞职事项,通过了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花都区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广州市花都区征收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以及青苗补偿费用标准制定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了花都区2025年“三保”预算编制情况报告。
区政府、区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办、各镇街人大负责同志、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