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发全区文化创新创作活力,努力推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精品力作,根据《花都区优秀文艺作品创作奖励扶持办法》规定,花都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已于2023年10月完成2022年度(1月1日-12月31日,下同)优秀文艺作品创作奖励申报工作。现就2022年度花都区文艺创作中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原创作品,包含文学作品、戏剧、影视剧、音乐、美术、曲艺、舞蹈、民间文艺、摄影、书法、杂技等开展创作扶持申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报条件
文艺创作扶持实施事后扶持,确定扶持的文艺创作项目经费事后一次性拨付扶持资金。其中事后是指作品正式出版或活动已经开展,或创作完成后出版、开展相应合同已经签订,条件已经具备。
优先扶持参评中宣部、省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广东省“鲁迅文学艺术奖”等重点文艺创作,以及文化、广电、文联部门重要奖项。【注:1.国家级奖励:指“编纂成果奖”“五个一工程”奖“文华奖”“群星奖”“山花奖”“荷花奖”“梅花奖”“金小丑奖”等国家宣传、文化主管部门或文联(含文联下属一级协会)颁发的奖项,企业主办的奖项不计算在内。2.省级奖励:指“鲁迅文艺奖”“艺术节奖”“戏剧曲艺花会奖”“音乐舞蹈花会奖”“少儿艺术花会奖”“全省业余文艺作品评选”等省宣传、文化主管部门或文联(含文联下属一级协会)颁发的奖项,企业主办的奖项不计算在内。】
申请扶持的创作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中华文化精神、 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弘扬社会主旋律和正能量,坚持思想 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优秀文艺作品。
(二)具有花都本土特色,有良好社会效益,提升花都知名度和影响力以及反映花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等重大题材的优秀文艺作品。
二、申报流程
凡符合扶持条件的,填写《花都区文艺创作扶持项目申请表》,经主管部门或所属文艺团体初审后,统一报区文联提出项目申请。
扶持金额由区文联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扶持项目的意义、创意可行性、题材大小和投资投工量、产生影响等进行综合评定,提出具体建议,报请评审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进行公示。
对列入国家、省、市重点文艺创作的特殊项目加大经费扶持力度,经区文联审核并报请评审领导小组研究后予以重点扶持 。
申报文艺创作扶持的单位或个人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
(一)《花都区文艺创作扶持项目申报表》;
(二)申报单位的注册信息或个人的身份信息(非花都户籍的个人须提供在花都区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缴纳3年以上社保的信息,或者加入本区注册的文艺团体会员3年以上,即2019年12月31日前加入该文艺团体);
(三)文艺作品成稿或终稿;
(四)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创作背景、创作时间、创作经历、相关宣传报道、向有关部门申请支持的材料、合同等。
(五)以上申报材料以扫描或拍照形式制成电子版,每份作品单独制成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收集单位或个人+作品名称)先报主管部门或所属文艺团体初审,再由主管部门和所属文艺团体统一打包提交至区文联邮箱hdyxwyj@126.com。
如有疑问请电询区文联办公室,联系人:邹伟波,电话:020-36970154。
收集截止日期: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逾期不予受理。
三、有关要求
(一)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主管部门或文艺团体广泛发动,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申报工作。
(二)各主管部门或所属文艺团体要对申报的创作扶持文艺作品或项目严格进行把关,对作品的真实性、知名度、影响力等综合因素进行考量,确保创作扶持真正落到具有花都本土特色、良好社会效益的文艺作品上。
(三)凡获得区财政专项资金的文艺创作项目,不纳入扶持范围,如发现扶持资金作品和个人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以及其他重大问题,取消其扶持资格,追回已颁发的扶持资金,相关人员五年之内不得参评,并提请作者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广州市花都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