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
工作职责
1.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妇女青年工作的方针、政策。
2.广泛联系委员和各界人士,就我区法制建设、民族宗教、妇女青年工作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参政议政活动,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对法律、法规的实施,少数民族、宗教界人士、妇女和青年合法权益的保护等情况以及司法机关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情况,进行民主监督。
3.加强同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及检查、审判机关等对口部门的工作联系,取得支持配合;密切与区各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少数民族以及宗教界组织的联系和合作。
4. 完成区政协常委会、主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 任:张佐明
副主任:廖海斌
电话:020-36898553
传真:020-36898553
办公时间:09:00-12:00 14:00-18:00
办公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迎宾大道区委区政府大楼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