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政协关于规范城市电动车管理专题调研报告
根据区政协常委会2020年度工作要点,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结合赵梓名委员《关于规范城市电动车管理建议》提案(2019号),区政协城建资源环境委于8月21日上午,组织政协委员围绕深化“平安花都”建设,规范城市电动车管理,助力我区不断完善智慧城市物联网管理项目建设,维护广大群众的利益,开展了专题调研视察活动。现将调研情况汇总如下:
一、我区电动车管理工作现状
(一)现状情况评估。目前,花都区籍的摩托车已全部报废,结合工作实际,估算目前我区上路行驶的粤A牌摩托车(从化、增城登记注册)约3000辆,外市牌摩托车约为5000辆。
从车辆拥有量来看:根据广州市最新一轮居民出行调查数据显示,花都区主要街道的户均拥有率为电动自行车0.65辆/户(约27.7万户),普通自行车0.45辆/户。结合我区年均查扣3.5万辆电动车的数量,估算我区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车约为23万辆。
从出行方式来看:根据广州市最新一轮居民出行调查的数据显示,花都区各交通方式的出行目的中,摩托车(含电动车)的出行目的主要为上班、上学、接送人、探亲访友、生活购物、回家等,出行目的呈现多样化,反映出在居民出行方式选择中,摩托车(含电动车)是日常比较重要的出行方式之一,我区公交出行比例较低。
(二)现行管理政策。我区属于限电、非禁摩通行范围。目前,广州市政府暂没有允许关于电动车上牌的政策,全市禁止超标电动车上路,区层面无许可超标电动车上牌立法或行政许可方面权限。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明确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可上路。
(三)交通整治重点
一是严治超标电动车违法。交警执法部门是根据(2019年4月15日实施)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整车重量(含电池)不超过55kg、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不超过400W、蓄电池电压不超过48伏的标准条件规定的,如不符合上述任何一个条件,均认定为轻便摩托车,属于“超标电动车”。我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电动自行车和其他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不准上道路行驶的通告》(穗府规(2016)7号)等相关政策法规,重点对超标电动车违法上路的行为进行严格查处。2019年花都区共组织公安、城管、交通、街镇等部门开展“五类车”统一整治行动45次,共暂扣“五类车”38986辆,行政拘留涉“五类车”人员745名。2020年1至6月份,查扣“五类车”6941辆。查处摩托车违法24599宗,行政拘留“涉五类车”交通违法人员201人。
二是严控外地摩托车(非粤A籍)摩托车违法。2001年11月10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外市籍号牌摩托车进入广州市行政区域(含花都区)的道路行驶,2002年12月10日起,番禺(含南沙)、花都两区停止摩托车新车上牌业务。2017年广州市颁布实施《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下称《规定》),其中第九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下列车辆、滑行工具上道路行驶:……(三)未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摩托车,但特定时间在划定区域过境通行的除外。”《规定》为我区进一步强化对“非粤A籍”摩托车的管理提供法律依据。2020年1月至6月份,共查处“非粤A籍”违法禁令791宗;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头盔4865宗;摩托车超员2582宗。
三是严厉打击涉电动车违法犯罪活动。区公安分局结合“三打一控”专项行动,通过开展涉盗窃违法犯罪串并比对、类案分析拓展,以精准的情报信息支撑,组织各相关单位实施精准打击防控、批量破案,全力提升打击效能。今年1—7月,全区共发生盗窃警情5958宗,其中涉电动车 2275宗,占比38.2%,立案98宗,破案50宗,行政案件2111宗,处罚76宗。
二、我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区电动自行车管理面对着大量现实问题。主要是:
(一)全区非机动车道不完善,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与汽车抢道、在人行道上与行人抢道;电动自行车违规行驶上车行道,冲红灯、肆意穿插的情况时有发生。尤其是一些超标电动车,速度快,在车辆当中穿行险象环生,极容易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二)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没有解决,尤其是在农村、公共交通欠发达区域,群众有强烈的使用电动自行车需求。
(三)虽然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已经实施,但是有销售门店仍然在售超标车,源头监管不力;老百姓还不能真正分辨出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和超标电动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
(四)电动自行车辆乱停放现象严重,影响市容环境,给市民出行带来不便,对道路安全构成威胁。另外,电动自行车在生活小区内私拉乱接电线,在楼道、楼梯间内违规停放充电现象普遍,安全隐患突出。
(五)电动自行车行驶安全教育和法制常态化宣传有待加强,要加大力度宣传教育电动自行车方面的交通规则、法律法规、处罚措施,引导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正确认识自身的权利、义务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政协委员意见建议
(一)创新思路,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电子身份信息化管理。创新思路,运用现代科技推进电动自行车建立车辆“电子身份信息”,过渡解决车辆无号牌无信息困境。一是先行着力完备后台系统兼容能力。参考穗康码小程序先进经验,加快推广电动自行车驾骑人员登录、输入、生成、张贴“二维码”至关联车辆,落实“一车一码”。二是先行在新车销售环节、景区停车场所倡导群众开展“一车一码”工作。三是充分运用RFID(无线电射频识别技术)以实现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结合智慧灯箱、智慧灯杆等基础建设,丰富无线电射频识别标签和增配建设无线电射频识别读取基站等信息传感设备,形成管理的技术闭环。
(二)先行先试,探讨实施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制度。车辆实施登记上牌是管理好电动自行车的一个重要手段。目前,广东省大部分地市包括原“禁限电”的城市均已陆续启动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如佛山市率先放开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深圳市已在部分区域试行备案登记管理;揭阳,清远等地市已经实施“带牌销售”等放管服便民措施。建议花都交警部门争取上级业务部门的支持,先行先试,成为广州地区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的试验区。
(三)加强道路设施建设,着力疏导实际需求
1.完善“最后一公里”出行交通方式。一是发挥联席机制,推动区交通部门定期梳理公交线路和站点设置,对于公交能够接驳的区域,优化班次、时间和线路设置,避免因群众“走太远、等太久、挤不上”而放弃公交出行;二是对于公交车无法接驳的区域,参照白云区“云城一线”模式,继续推动由街道和公交公司合作推行便民小公交填补交通运力。
2.逐步恢复慢行交通系统。一是推动有关部门在新建的道路上增加非机动车道设置;二是对有条件的道路,通过瘦身机动车道,增设非机动车道,实施机非隔离,改善非机动车通行条件,从根本上解决无序通行乱象。三是在通行条件成熟的路口,试点设置非机动车停车等候区,力争逐步改善非机动车无序进入机动车道、随意穿插的不文明、安全隐患突出问题。
3.合理规划非机动车停放场(点)建设。建议由区城管委牵头,区交通运输局、区交警大队配合,根据道路条件,在确保行人通行不受影响、不占用盲道或消防通道的前提下,按照非机动车停放场(点)的标准,合理规划设置更多的无人值守非机动车停放场(点),具体施划则由区城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实施。对已施划、但不清晰、不符合要求的停放点标线要组织重新施划,确保各停放场的标线清晰、规范。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公共空间设置有人值守的非机动车停放场(点)。经批准设置的有人值守非机动车停放场(点),应当统一设置存车标识牌、存车收费价格公示牌、经营管理单位的标志及其监督电话等信息,便于市民监督。
(四)科学合理道路规划,完善公交系统和公交布局
一是加强在科学合理道路规划设计、完善公交系统和公交布局上下足功夫,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合理规划区内公共汽车线路、站点和车次,解决运力不足,以此逐步减少电动车出行概率;二是加强公交线路调研规划,优化公交出行运力配置。通过起讫站延伸、线路优化调整、增加线路运力、增开公交线路、增设公交站点等多种方式扩大和优化我区公共交通网络,有效增加市民搭乘公交便利,提升市民弃用电动自行车,加强选用公交出行意愿。
(五)共建共治,强化外卖、快递等行业管理
2019年5月31日,市政府召开会议明确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研究新业态运输行业管理问题,规范外卖送餐、快递等车辆通行秩序。有关职能部门要联合推进完成饮食配送服务行业协会筹建工作,建立行业管理规范,搭建管理平台。此外,联动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依托《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规定,试点将建立交通违法与骑手个人利益挂钩以及交通违法黑名单制度。通过“借力、嵌入、融合”的方式,切实从源头规范外卖送餐车辆通行秩序。同时,建议要研究加强规范快递车辆管理,逐步统一标志,对快递专用车辆城市通行和临时停靠作业提供方便。
(六)精准普法,社会合力,强化宣教劝导作用
1.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出行相关政策、措施,提高广大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纪守法,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2.各部门、企业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对所属工作人员大力宣传“礼让斑马线”“安全守护、佩戴头盔”等专项宣传活动,提高公职人员和街镇村干部、村区居民、企业员工遵守政策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创建文明有序、守法安全的交通综合环境。
3.建议实行违法抄送制度。由交通管理部门每月或每一季度将交通违法行为情况,抄送到所属单位、部门、企业。由所在单位、部门、企业再进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适当与当年评优评先挂钩。有条件的企业对全年无交通违法行为的员工进行适当的奖励,鼓励员工模范遵章守法。
最后,政协曾一江副主席指出,此次专题调研目的是尝试更好地研究解决电动自行车管理和群众绿色安全出行问题。希望真正把电动自行车管理情况摸清楚,把问题分析透,研究提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可行性措施办法,把规范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助力花都绿色智能出行建设创新发展。同时强调,政府职能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管理服务责任,认真履职尽责,以公众为服务导向,科学合理规划的道路资源;大力推进城市交通管理和执法体制机制创新,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完善的联动执法机制;加强法制宣传和电动自行车行驶安全教育,营造全社会人人有交通安全意识,个个讲交通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