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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政协开展专题视察助力开放公园发展露营经济

发布日期:2023-07-13 11:12    文章来源:区政协     【 字体:   】  访问量: -

  为充分发掘花都丰富的旅游文化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拓展休闲、娱乐等多元化消费场景,今年6月,区政协港澳台侨外事委结合由港澳委员叶伟伦、张智文和潘英俊联名提出的《关于开放公园为露营基地——带动经济新发展的提案》(第1006号)组织港澳组政协委员开展专题视察活动。区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曾一江,区政协部分委员、提案人,区政协港澳台侨外事委全体人员、相关委办领导,区府办督查室,新闻媒体,主办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会办单位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等分管领导参加了活动。

  政协委员一行走访了花都湖国家湿地公园,围绕如何开放公园为露营基地,带动经济新发展开展专题视察。座谈会上,主会办单位分别汇报了我区企业上市培育工作有关推进情况。区政协委员也围绕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大拓展露营空间”“引导露营关联产业融合发展”等具体意见建议。

  一、我区露营产业发展基本情况

  花都区现有城区公园7个,国家湿地公园1个,花都广场1个;森林公园5个;自然保护区1个;景区景点10个;分别隶属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和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管辖。其余景区景点均由相关镇街、企业负责建设和管理。

  (一)加快建设露营旅游相关基础设施,支持营地集聚区域配套设施建设,规范露营市场,推动露营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一是投入大量财政资金建设完善各类公园、景区景点等基础设施。因地制宜,因园施策,分类管理,量身打造各休闲旅游集聚区域功能分区,不断提升多元化服务功能和商业运营模式。二是完成对符合条件的各类公园、景区景点、度假区等划定草坪开放共享区、非住宿帐篷开放区、露营区域或禁止露营区域,科学规划绿色、低碳、环保的公园绿地和露营地选址。三是落实增设各城区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区、非住宿帐篷开放区,完善“北迹露营”1号营地等区域范围消防设施、安全标识、功能指引、医疗服务、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并加强保洁和垃圾处理等工作,建立起良好的应急处置机制和行为管理规范。四是做好草坪开放共享区、帐篷开放区、露营地建设与服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营造共建共治共享氛围,使休闲旅游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经济化。

  (二)开放花都湖国家湿地公园蕉林草地等区域作为帐篷开放区域先行试点,满足群众游玩需求。根据国家、广东省、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工作,其中,花都湖国家湿地公园蕉林草地、天马河公园西部草坪区作为帐篷开放区域先行试点,按要求利用公园空闲绿地划定非住宿帐篷区域,供市民群众游玩、休憩和搭建帐篷,开放面积4800平方米。同时,又增设了花都湖中央广场、人民公园中部、花都广场南广场3个草坪为游玩、休憩、放风筝和健身等开放共享区域,开放面积105789.6平方米,可接待游客约24515人。进一步拓展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新空间,持续释放其功能,不断提升市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三)统一政府窗口,协调相关企业聚焦发展户外运动新经济。一是统筹领导。在区委区政府统筹领导下,优化和调整了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分别由区文广旅体局、各镇街等部门牵头、其他各职能部门配合落实旅游产业政策文件、文化体育赛事举办、发展美丽乡村游等工作,按照责任分工,建立起强有力的文化旅游体育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决策机制,积极构建各职能部门之间、部门与企业之间信息互通的密切合作平台,绘制户外运动新经济发展战略蓝图。二是精准实施。开展旅游资源普查,建设优质文旅资源项目,实施精准招商。在规划选址、环境营造、公共服务、安全管理等方面同向发力,依法依规建设旅游经济功能区和发展户外运动功能,开启城市向乡村、城区向郊野、户外运动与文化、体育、饮食、住宿等业态融合的“金钥匙”。三是深化合作。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北部生态文化旅游合作区,打造区域精品旅游线路,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自驾游和房车露营文化节落地花都。让越来越多的“政府+企业+露营”和“露营+”的新产品、新业态相继出现,助力广州发展北部新增长极,构建新兴旅游目的地,实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户外运动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我区露营产业发展存在问题

  (一)露营产品质量有待提高。在露营旅游发展的过程中,游客对露营产品的需求不断变化,但供给侧转型升级未能同步。一是很多露营地为了抢抓行业发展的上升期,前期规划不全面,简单地将露营产品等同于在风景优美的地方搭建帐篷和天幕等露营设备。二是露营地的总体布局无法满足市场需求,产品单一,同质化严重。大多数露营基地都是依托公园、湖泊等景区进行建设,种类单一,产品丰富度不够。三是产品不能够与营地的特色相结合,“露营+”多元化发展模式还有待进一步优化。

  (二)配套设施未能跟进。由于可供市民进入露营的绿地有限,周末节假日期间,一些郊野公园露营区常“一位难求”,存在卫生间配备数量不足、垃圾处理不及时、停车不便等问题,即使一些商家圈地建设的收费露营地,也存在类似的基础设施短板。基础设施的缺乏,使得游客体验大打折扣,不利于露营新业态行稳致远。

  (三)露营旅游管理缺位。对于露营这一新型旅游产业模式,目前尚未形成规范化的管理。露营爱好者多缺乏基本的户外生活经营和安全意识,露营时营地帐篷和野外用火密集扎堆,易因不专业操作使用引发安全事故。而一些营地也缺乏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缺乏专业的露营指导和管理,尤其是不少户外公共区域,仍处在无专人管理的状态,对森林防火安全等都埋下隐患。

  三、政协委员意见建议

  (一)加大拓展露营空间。建议科学、合理评估区域内景区、自然保护区、城市公园等区域的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做好城区露营地规划建设,提升城区公园绿地的共享利用度,出台相关细则,合理规划适合城市露营和露营度假不同产品的营地,鼓励城市公园如花都湖国家湿地公园、等利用空闲地、草坪区域或林下空间等划定非住宿帐篷区域;规划符合我区实际的自驾车露营地、帐篷露营地、青少年营地等多种营地形态,满足多样化露营需求,打造营地的特色文化,形成我区的旅游名片。

  (二)引导露营关联产业融合发展。一是促进露营与其他旅游业态如酒店民宿、食品零售等的融合,以更加丰富的元素为营地注入新的内容和活力,提升营地的综合效益,更好地留住游客,形成叠加的经济效应,促进营地和不同旅游业态的可持续发展。二是引导露营旅游与城市文化产业的融合。通过融入城市文化元素,凸显城市露营的差异性和竞争力,在市区内推出如露营音乐节、露营文化市集、体育赛事等文化活动,设计沉浸式、生活化场景,推出更多拍照打卡点,加强与互联网平台的分销渠道和服务能力建设,打造更多优质的露营产业综合品牌,扩大我区的旅游文化影响力和美誉度。

  (三)完善露营配套设施。积极盘活闲置公共资源,建设露营地增加供给,完善公厕所、停车场、垃圾清运等配套设施和服务。明确露营服务经营规范,对经营的基本条件、营地建设、配套服务等作出具体要求。

  (四)搭建产业发展平台。建议通过政策指引,鼓励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方式支持营地建设和运营,进一步拓宽露营产品的覆盖面,完善露营基地的建设及相关配套,提升露营地的综合效益,有效促进露营市场的可持续发展,使露营产业逐渐从政府引导为主,向市场化运作为主的方向转变,助推我区露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曾一江副主席指出,加快推动露营产业发展,需要企业主体、政府部门、属地镇街形成合力,要围绕帮助推动落实持续用力,科学规划绿色、低碳、环保的公园绿地和露营地选址,挖掘露营经济增长点;要围绕帮助破解难题持续用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带动更具集群效应、更多元的全域旅游发展;要围绕帮助营造氛围持续用力,自觉做露营产业发展的宣传者、参与者和促进者,着力做好“生态人文”这篇大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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