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机关党支部做好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根据区委组织部下发的《中共广州市花都区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有关工作的通知》及区直属机关工委相关要求,经报请区政协党组和区直属机关工委同意,区政协机关党支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按程序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有关工作。
区政协机关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期间,党组书记、政协主席陈家飞同志高度重视,要求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履行一名普通党员的基本职责和义务,并亲自指导党支部(党小组)按程序要求抓好组织生活会的召开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组书记及党组成员带头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虚心听取意见建议,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为全体党员同志带了好头。全体党员同志能按要求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公平公正进行民主评议党员,使组织生活会达到了预期效果。
第一党小组召开组织生活会
第二党小组召开组织生活会
第三党小组召开组织生活会
召开党支部委员会
召开支部党员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