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江先生
留言日期:
2019-12-09
主题:
公积金按租房提取额度
内容:
从2013年11月份开始交的,按照一个月600租房的话现在可以取多少出来? 是从2013年11月到现在的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19-12-09
答复时间:
2019-12-09
答复单位: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答复内容:

您好。 关于您咨询公积金提取额度的问题,根据职能部门提供的资料现回复如下:职工在2015年1月1日前开户缴存的,可提取额度从2015年1月1日起算,算至提取当月。当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举个例子,例如:职工在2013年11月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缴存了2015年1月至3月的住房公积金,在2019年12月申请提取时,本次最多可提取2015年1月至2019年12月共计59个月的租金,本次最大可提取额度为600×59个月。如果职工账户余额大于本次最大可提取额度的,可提取金额为本次最大可提取额度的金额,如果职工账户余额小于本次最大可提取额度的,则剩余的未提取的额度将在账户内累计到下次提取,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前台办理为准。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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