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实施细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发〔2018〕15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2〕62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广州市花都区2019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任务第一批建新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按照相关规定,将《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实施方案》共涉及1个地块,位于东方村、南村、两龙村,总面积为403.6845亩。
经核查,本次建新区2018年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393.9210亩(耕地:247.4775亩、园地:95.3295亩、林地:6.2925亩、其他农用地:44.8215亩)。建设用地9.7635亩建新地块规划用途均为城乡建设用地。
二、公示期限
2020年9月30日至2020年10月30日,共30天。
如对《实施方案》有意见和建议者,请于2020年10月30日前向我局提出,反馈方式如下:
(1)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5号之一,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储备科收。
(2)网上反馈意见:请登录查询网址,下载并填写
《公示反馈意见表》,发送至邮箱hdtdzx@126.com
联系方式:37736897
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5号之一
特此公示。
附图:
附图1:广州市花都区2019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任务第四批建新区实施方案土地利用现状图(2018年).jpg
附图2:广州市花都区2019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任务第四批建新区实施方案土地利用规划图.jpg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