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023年普法工作成果
为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地见效,花都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立足自身职能,完善普法制度,创新普法形式,在服务中普法,以普法促服务,将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政务服务各个领域,不断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为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贡献。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落实普法责任,提升队伍水平。
花都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高度重视“八五”普法工作,坚持把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建设法治政府作为重要任务来抓,组织成立区政数局普法工作机构,明确由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员。由办公室统筹负责全局法治工作,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普法责任制度和年度普法责 任清单,形成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管理机制,确保“八五”普法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有机 结合,同步开展。
同时,加强机关学法用法,坚持领导干部集体学法用法制度和干部职工常态化学法制度,不断提高队伍法律素质水平。组织局分管普法工作的领导和负责具体工作的人员积极参加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和区依法治区办组织召开的工作会议。其次,抓好局机关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多形式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以在政务大厅电子屏滚动播放普法视频,张贴普法宣传海报,结合“3.8”“4.15”“6.26”“12.4”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的业务能力,使广大人民群众知晓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2023年度学法考试,干部职工的参与率、合格率、优秀率均达100%。通过参加学法考试,检验了我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水平,激发了大家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并形成了较好的示范效应,促进了我局全民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开展主题活动,精准有效普法。
1.“3.8”国际劳动妇女节专题活动。3月8日上午,局妇委会特别策划了“巾帼心向党,奋力新征程”节日活动,全体女职工积极响应和参与。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激励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用法律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提高女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增进政数局集体的凝聚力,为今后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2.“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为有效推进国家安全教育工作,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率先垂范,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工作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一系列重要论述、重要指示,充分认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意义。4月15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当天,我局组织了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国家安全教育会议,倡导全体干部职工扫一扫“广州市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云基地”(二维码),观看四个展厅的宣传教育内容短片,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党员干部维护国家安全、保守国家秘密的意识。
为加深广大群众对国家安全工作的了解,我局在政务服务大厅的电子屏幕、LED屏幕以及视频播放器等媒介播放“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宣传海报、主题标语以及宣传视频,有效增强了广大群众依法防范和打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意识,提高了履行法律责任义务的自觉性,为维护国家安全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
3.“6.26”国际禁毒日专题活动。今年6月26日是第36个国际禁毒日。6月14日下午,局第一党支部在花山镇花山初级中学体育馆积极参与了由花山镇禁毒办组织开展“护航青春 永拒毒害”国际禁毒日主题宣传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禁毒部门关于防范新型毒品对青少年危害工作重要精神。加深全体师生对毒品的认知,传递“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的正确理念。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明确禁毒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调动群众参与禁毒工作的热情。同时,我局在政务大厅醒目位置播放了相关禁毒宣传视频,进一步宣传新型毒品滥用危害,普及防范知识,营造全民参与禁毒的良好氛围。
4.参与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组织7名党员参与由花都区纪委组织的警示教育活动,到广州市党员干部纪法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活动由广州市党员干部纪法教育基地讲解员讲述身边党员干部违法乱纪、贪污腐败真实案例,我局党员干部认真聆听及观看相关案例展示。通过此次参观学习,加强了我局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法治意识,引导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堤坝。
5.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活动。民法典宣传月期间,书记、局长带头学习民法典知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5月16日,政数局第三党支部与狮岭镇妇联结对共建,参与举办2023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活动中采取现场动员、有奖知识问答、赠送民法典宣传包、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游戏趣味学法典、派发资料等形式,宣传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有效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发挥宣传优势,通过政务大厅电子屏幕不间断地推送民法典相关知识内容、宣传片,帮助广大群众了解学习这部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社会生活百科全书”,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让社会群众学习掌握了民法典重点内容。
(三)打造活动品牌,走近群众心里。
1.以开展主题活动为重点,作用更加突出。“八五”普法以来,为推动法治宣传向纵深发展,按照“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实际”的思路,我局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实施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公园”活动,使法律知识宣传进一步普及。
2.以阵地建设为重点,活动更加多样。建设固定普法阵地,在花都湖设立固定法治宣传橱窗,运用法治广场、政务大厅电子屏、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技术作用,拓展“互联网+普法”新阵地,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向民众传递与之息息相关的法律和生活生产知识,多角度进行互动解读,实现普法宣传信息化及时化。
(四)严格目标考评,明确责任制度。
全局年度综合目标考评也将普法学法作为其中一项硬指标,做到有据可依、落到实处,最后根据各项指标进行逐项打分,评定成绩,奖优罚劣。一是制度规范学。把普法学习教育纳入全局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年度普法教育内容和具体要求,保证了干部年度学法学时。二是突出重点学。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通过参观学习、专题讲座、宣传活动、知识测试等多种方式,推动干部带头学习宪法、模范遵守宪法,增强广大干部宪法意识和宪法观念。重点开展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习各种各样的法律知识。三是形式多样学。组织开展网络每日学法、外出参观学习、学法讲座等新形式学法,增强了学习实效;此外,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开会之前不定期安排半小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专题知识学习辅导。四是迎接了省第三方评估人员实地考察政务大厅法治营商环境情况,重点检查了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规自局的3家高频事项办事单位窗口的工作情况。我局随时接受监督和考评,全程跟踪整改,坚持以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为导向,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抓手,着力构建部门协同、市区联动、规范标准、高效便捷的花都政务服务体系,努力实现我区政务服务贴心便捷的“亲商”目标要求。
(五)协助建设法律服务政务窗口
协助区司法局在政务大厅四楼建设行政争议调解中心花都工作站。窗口主要业务为行政争议调解预受理、行政复议预受理、法律援助预受理以及法律咨询服务。在两级法院的指导下开展争议调解工作,具体由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和应诉科统筹协调,安排专员负责工作站日常工作,配备调解律师参与调解,并由区政数局提供后勤保障服务。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的创新运作模式,使法律服务与政务服务有效结合,及时、实地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真正促进公正、高效地调解行政纠纷,让小窗口承载大民生,让为民服务有新意,更能够有满意。
二、存在问题
”八五”普法启动以来,虽然今年我们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普法队伍力量薄弱;二是普法力度不够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普法教育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社会工程,健全法治国家,普法的任务任重道远,今后我局将继续按照“八五”普法规划以及上级要求,在抓好“谁服务谁普法”落实的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健全机制,确保普法责任落实到位。
进一步健全完善“大普法”工作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普法教育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及时总结推广各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宣传报道,确保法治宣传教育的蓬勃生机与活力。
(二)示范引领,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
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努力推动领导干部当好合格的“关键少数”。定期组织法治讲座深入推动经常性学法。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等活动,增强工作人员学法的覆盖面和吸引力。加强法治培训,确保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通过多措并举,推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全面迈入法治化轨道。
(三)普治并举,全面提升社会法治水平。
进一步深化依法治理工作,积极推进法律的有效实施,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营造出浓厚的人人崇法、人心思法、全民守法的社会氛围。
贯彻落实“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扎实推进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我们将继续在区委区政府的督促支持下,按照“八五”普法规划以及上级要求,对照规划抓落实,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针对性,提升法治建设水平,为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