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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化解行政争议,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庭前化解国有用地与林地权属争议案

发布日期:2024-02-06 18:21    文章来源:本网     【 字体:   】  访问量: -

  2023年9月26日,广州某公司发现其名下国有用地与当地村社林地权属红线存在重叠,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请撤销上述林权证。

  经调阅档案资料,涉案国有用地与林地红线重叠面积约140亩,造成该问题的原因较为复杂,一是初始登记资料不完善,国有土地权属来源为上世纪60至80年代的征地,征地红线图未标注拐点坐标、四至界线不清;林地权属来源为1982年核发的山林证和2005年换发的林权证,初始登记资料较为简单,缺少勘界资料、红线图等材料。二是土地证、林权证(山林证)原分属两个部门颁发,林业管理部门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登记数据未衔接、信息未共享。三是林权存量登记数据未整合,从土改时期分山林到户到2019年开始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林权登记历经多个改革阶段,受档案资料不完善、数据标准不统一等历史原因影响,林权存量登记数据目前尚未完成整合汇交。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高度重视行政诉讼化解工作,经调阅档案、现场走访及会审研判后,决定启动行政纠错程序。2023年10月18日,该局分管领导带队走访企业,告知企业解决方案,并争取到原告与该局共同向法院申请延期开庭审理,待权属重叠问题完全解决后再撤诉。在村社不愿主动申请更正林权证的情况下,该局按法定程序进行告知、公告,并于12月28日依职权对涉案林权证进行更正。2024年1月24日,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根据原告申请,裁定本案按撤诉处理。

  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国有用地与林地权属界线交叉重叠,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中面临的较为普遍的问题。该局对案情综合研判后,及时启动纠错机制,最终促成庭前和解,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

(协调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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