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30
我区民生建设改造从量变到质变
从改革开放到现在,我区一直致力于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涉及面广,内涵丰富,积极解决好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现实利益的问题,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使我区的民生建设改造实现从量到质的飞跃。
高端医疗进驻 卫生配套日渐完善
目前,花都正通过深入加快卫生体系建设、加快医疗人才引进、推进医联体建设以及建立卫生信息化平台等多方面全力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硬件升级和智慧服务将进一步完善花都城市功能,满足产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求,为魅力城市、宜居花都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截至2017年底,全区实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456间,其中政府主办的医疗卫生单位221家,含区属医院4家、区级卫生单位5家、街镇卫生医疗机构14家、村卫生站19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个。全区编制床位4122张、实有床位数3550张,有卫生技术人员8037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2880人、护士3638人。
为增强医疗资源,花都积极引进广州市优质医疗资源,加强与广州高水平三甲医院的合作。目前,我区与中大附属仁济医院签署合作投资协议,这意味着花都又多一家实力雄厚、能为群众提供优质医疗服务的三甲医院。医院的投入使用,实质是增加了广州区外其它地方的优质医疗资源,将更有利于群众的就诊。仁济医院交由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管理后,作为一家综合性医院的目标不会变,但将会在代谢性疾病、肿瘤治疗、神经与康复三大学科群进行重点建设,其它医院该有的功能也会一应俱全,而且医院还将会引入高端的技术,使医院的医疗设施配备更完善,此外还启动人才储备计划,提前培训医护人员,在仁济医院投入使用后,进行同质管理,更有利于仁济医院的运作。
为满足花都人民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推进综合医院的布局规划与服务人口规模和分布相结合,我区已有不少新的医疗项目纳入规划或正在开工建设中。目前,花都区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项目已完成项目用地批复和结案手续,花都区妇幼保健院(胡忠医院),拟规划利用我区人民医院原址建设妇幼保健院新院,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新建主体建筑均已完成,新增床位600张,此外,为提升花都西部的医疗质量,将在秀全街新建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汽车城分院,参照三级综合医院标准建设。同时,区第二人民医院将在狮岭镇异地新建,设置床位数500张。此外,为补齐我区无脑科专科医院的短板,将新建一所脑科康复医院,建设规模300张床位,业务用房建筑面积约3500平方米,拟初步选址梯面卫生院东南侧。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为全体居民提供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的健康战略,这也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的目标。对此,我区大胆创新,探索建立多模式医疗联合体,2017年12月19日,花都区两大医疗集团——花都区人民医院医疗集团、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集团以及区妇幼保健院两大产儿科专科联盟率先在全市挂牌成立,标志着花都区医改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花都模式”的医联体建设迸发出强大的生命力,在双向转诊、利益分配、区域医疗资源整合与共享机制等关键环节上实现突破,促进区域医疗卫生协调均衡发展,真正做到“首诊在基层”和有效启动医联体内部“双向转诊”机制,实现优质医疗资源合理配置、人民群众方便和有序就医的愿景。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花都学校
教育事业蓬勃发展
众多名校落户花都 教育质量迅速提升
近年来,我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建设中心任务,以“办好人民满意的优质教育”为宗旨,立足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加快教育民生工程建设,加快引进市级公办名校来花都办分校、与重点高校合作办学,继续推动区内名校办分校,扩大优质中学招生规模,花都教育质量迅速提升。
近年来,为加快幼儿园建设,我区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随着计划的推进,花都新开办公办幼儿园8所已经完成招生工作,新增公办学前教育学位780个。据悉,目前全区规范化幼儿园81.9%,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比69%。
我区将中小学基础教育设施项目建设列入到三年提升计划中,目前已开工22项、开工率95.65%,完工14项、完工率60.87%。2018年新増中小学学位3100个,超额完成区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的2900个的任务。与此同时,我区不断加快推进示范性高中创建工作,圆玄中学、黄冈中学广州学校已通过广州市示范性普通高中认定。
2018年,我区以区为主、市区联动,加快办学体制机制改革,坚持“多样式逐步推进,一体化共同发展”的原则,创新办学形式,促进教育资源的合理再配置和共享,在我区教育系统的努力下,学位、教师等教育资源总量得到显著增加,名校的引入更是为我区教育的发展添砖加瓦。
据了解,我区相继引进了广雅中学花都校区和“华南师范大学附属花都学校”,学校工程建设有序推进。除了引进名校外,我区学校也开始“抱团发展”,实现资源共享,甚至合并“扩容”。近年来,我区因地制宜地将若干学区相近的学校和校区组建为“学区集团”,推进学区集团内办学资源共享,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建设互动共赢的学校发展共同体。在花都城区学校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各镇、街已选择试点逐步推进,带动相对薄弱学校、农村学校以及新建学校的发展。同时推动新华城区名校办分校。据了解,2018年我区3所名校与3所普通学校合并,增加优质学位3600个,城区教育资源得到盘活,有效地解决了城区小学优质学位不足的问题。
在“扩容”的同时,为了让孩子们得到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2018年我区共22所公办幼儿园参加电脑派位,比去年增加了9所,面向社会电脑派位的学位数增加了765个。另外,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坚持“就近入学”、“免试入学”原则,2018年本地户籍适龄儿童100%就近入读小学,95%以上就近入读初中。多种途径解决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据悉,2018年随迁子女通过“积分入学”入读公办学校2565人,录取率71.5%,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
2017年7月我区出台《广州市花都区引进基础教育人才实施方法》,对引进的名校长、名教师的安家补贴分别提高到200万元、120万元。与此同时,增加柔性引进的方式,对不纳入编制管理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最高可给予年薪50万元。据了解,出台方案至今,已引进名校长、名教师6名,有7名正在办理相关调动手续。本地优秀教师的培养力度大大提升,2018年全区特级教师增加到11人,南粤优秀教师增加到46人。
民生保障逐步提高
我区民生保障以困难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为基础,以医疗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为配套,以临时救助、社会帮扶为补充,覆盖城乡、协调发展的社会帮扶救助体系,达到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目标。改革开放40周年以来,致力于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为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出应有的贡献。
我区于1998年开始实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低保标准为城镇220元,农村120元;1999年7月,城镇低保标准调整为275元,农村低保标准调整为156元;此后每年都会有所增加,到2018年1月,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950元。累计调标14次,城镇低保标准涨幅为332%,农村低保标准涨幅为692%。
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逐步提高,扩大困难群众认定范围。从2011年4月1日起,区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由440元提高到520元,农村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由350元提高到430元;到2018年6月19日起,城乡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提高到1425元。城镇低收入标准涨幅为224%,农村低收入标准涨幅为307%。
此外,我区2000年1月1日起实施消费性减免政策,减轻低收入居民的经济负担。2017年8月起,向本区低收入居民发放污水处理费补贴,每人每月7元。2011年7月,在每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基础上,对农村无劳动能力低保家庭每人每月再补助50元;2016年4月,将城镇无劳动能力低保家庭纳入发放补贴范围,将城乡无劳动能力低保家庭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实行分类救济,从2006年1月起,对低保家庭中在小学、初中、高中或职业中等教育学校读书的学生,低保家庭中无子女的“双老”人员,患重大疾病的人员,按低保标准的20%给予再次分类救济。
在特困供养方面,我区五保供养标准从2008年1月调整到280元;逐年增加,到2017年1月提高到1751元。对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标准,目前已经提高到1721元,涨幅为378%。
在医疗救助上,我区困难群众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每一医疗救助年度最高医疗救助金额15万元(含住院、门特、门慢救助费用),当年累计,不跨年使用。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以及孤儿每一自然年度最高临时医疗救助金额为2万元,当年累计,不跨年使用。具有本市户籍、符合《广州市医疗救助办法》因病致贫的其他人员申请医疗救助,经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核对后,出具的核对报告符合收入及财产有关规定后,每一医疗救助年度每人累计最高可救助15万元。
此外,我区还设立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医疗补充救助专项资金,完善医疗救助政策。2014年10月1日起设立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医疗补充救助专项资金(按户籍常住人口人均2元计算),纳入区财政年度预算。通过此项资金对在享受社会医疗保险、政府医疗救助及商业保险医疗救助后,个人自付费用仍然较多,造成家庭沉重负担的部分重大疾病困难群众进行补充医疗救助,着力解决重大疾病困难群众因病致贫或因病返贫的问题。每一自然年度最高可救助10万元。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购买服务项目,每一自然年度最高可救助15万元。慈善医疗救助每人每年可救助3万元。
综上所述,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孤儿五类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最高可救助45万元。
据了解,我区残疾人还有两项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逐年提高,发放对象也不断扩面。发放标准从2012年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00元/人/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600元/人/年分别提高到2018年的1890元/人/年和2520元/人/年,分别增加了1790元和1920元,增幅达1790%和320%。发放困难生活补贴的对象从2012年的低保家庭中一至四级残疾人,逐渐扩面为2018年低保家庭中一至四级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中一至四级残疾人、成年且无经济收入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成年且无经济收入的精神(智力)三四级重度残疾人等,政策覆盖更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我国的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和人们思想观念发生深刻变化,这种空前的社会变革,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巨大活力,改善民生已经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任务。
花都新闻中心 李继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