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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市民广场项目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大楼智能化项目设计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0-06-02 10:19    文章来源: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字体:   】  访问量: -

  广州市花都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拟开展花都区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大楼智能化咨询设计工作,现诚邀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报价,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

  广州市花都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二、项目名称

  花都区市民广场项目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大楼智能化项目

  三、项目概况

  广州市花都区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大楼建筑面积33968.8㎡。

  四、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23.685万元,最低限价20万元。

  五、设计单位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和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本项目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该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工作范围与工作要求

  (一)工作范围

  设计单位需要对政务综合服务中心的智能化系统进行设计(不包含综合布线,综合布线由装修专业负责设计与施工)。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机房工程、网络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服务大厅设备、云桌面、智能卡系统、会议系统、指挥大厅设备、会议灯控系统、人流量统计分析系统、智能可视化总控平台等,需要对于智能化系统的性能、参数等进行考虑,完成后移交采购方。

  在批准的智能化设计规划基础上,需进行施工深化设计,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出白图),满足项目评审、招标和施工等要求。

  (二)工作要求

  1.设计应符合现行的国家、地方、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规定。

  2.设计应符合项目定位,针对项目的特点,满足合同、设计任务书及业主的要求,总体设计需达到全市领先、国内一流水平。

  3.设计应体现便民高效、绿色环保、功能实用、稳定可靠、方便维护等特点。

  4.各系统在软件设计上应选用先进成熟的技术,且具备扩展性和兼容性,能够与网上行政审批业务系统等做整合对接。硬件设备选型上保证成熟、稳定、安全并具有一定前瞻性及扩展性。

  5.设计应满足当前和今后3-5年的技术发展,并预留充足的扩展空间。

  6.在设计文件中应有详细的文字说明。包括设计构思、方案特点、技术先进性和经济合理性。提供设备材料清单,设备配置应采用当今主流技术产品或著名品牌先进型产品。同时提供智能化工程造价概算书等文件。

  7.必须出具对施工、验收、运行有指导意义的详细的技术功能说明(需有电子版),提供各类设备的技术参数、性能及每个系统要实现的具体功能描述(需有清单及提供电子版)。

  8.前期设计方案需汇报讨论,根据甲方具体要求进行方案修改、优化,待甲方基本确定全部功能需求后,才能进行深化设计。

  9.应满足方案报审、方案设计审批和审查的要求,保证项目通过方案评审。

  10.应满足施工招标的要求。

  七、评标要求

  1、投标单位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必须用资料袋密封提交。所有材料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单位的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或低于最低限价,则投标无效。

  3、实际参加询价的有效供应商少于三家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由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或经批准后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4、公告期限:2020年6月2日12时至2020年6月5日12时。

  5、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投标单位根据项目需求制定报价文件(工作方案)于2020年6月5日15时00 分前密封提交到花都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政务信息化科(广州市花都区百合路36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所有文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响应文件开标时间:2020年6月5日16时。

  7、响应文件开标地点:广州市花都区百合路36号花都区政数局二楼会议室。

  8、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政务信息化科张升锐 020-36913456

  八、评分细则

(1)价格评审(30分)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分依据

分值

1

投标报价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指投标报价经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价格)中,取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评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30分

30分

(2)服务评审(70分)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分依据

分值

1

投标人资质

具备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得15分,乙级资质得10分,低于乙级或不提供不得分;具有安防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质一级,得5分,资质二级得2分,二级以下不得分。本项满分20分。

20分

2

投标人类似项目案例

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及以上(以合同建筑面积为准)的政府办公楼或者政务大厅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案例;或者合同金额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智慧类设计规划咨询项目案例。每提供一个加5分,满分35分,需提供原件备查。

35分

3

项目负责人类似设计业绩

项目负责人从事造价在2500万(含)以上智能化设计项目或者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项目,每提供一个加5分,满分15分,以上加分内容以设计合同复印件为准,合同签订时间为2016年至2019年。

15分

合计得分

100分

  九、其他事项

  1、本次询价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2、采购人与中标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以询价公告和设计合同为准。

                            广州市花都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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