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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请花都区储备土地管护单位的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0-06-23 15:00    文章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 字体:   】  访问量: -

  广州花都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下称区土储中心)为花都区土地储备机构,负责已收储入库的土地和负责管理的土地管护工作,防止储备土地侵权行为的发生。现按照《广州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穗府规[2018]4号)相关规定,公开选取社会服务单位,委托其作为管护单位负责储备土地管护巡查工作。为了公平、公正、公开,依法依规完成此项工作,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管护范围:花都区行政区域内、区土储中心已完成用地结案及负责管理的土地纳入本次管护巡查范围。截至目前,已完成用地结案及负责管理的土地共54宗7838.35亩,地块位置详见附图。服务期限内,新增完成用地结案和负责管理的土地同步纳入管护单位工作范围。

  二、储备土地管护工作方式:采用巡查方式对地块进行管护。管护单位对管护范围土地进行日常周期性巡查,并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巡查中发现地块范围内存在非法侵占、破坏储备土地行为,管护单位需按照应急处理机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协助处理并做好善后工作。

  三、具体工作要求

  1、组织巡查队伍及相关车辆、设备。其中现场巡查人员不少于3人(包括节假日轮岗人员),需具备大专或以上学历.内业工作人员不少于1人(驻场服务),需具备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巡查设备包括车辆、移动通讯设备、无人机、办公设备及现场打卡、管理相关软件。

  2、每周需完成所有地块巡查一次,具体巡查线路由管护单位制定后报土储中心确定,原则上每天巡查路程不少于150公里。每宗土地需制定具体巡查方案报土储中心,方案须明确每个地块巡查工作具体内容及巡查位置,确保能全面掌握地块现状情况。每周提供一份巡查报告,包括地块巡查日期、地块现状、现场照片等信息。符合无人机飞行条件的地块,每月需提供一份无人机航拍视频。

  3、发现侵占、破坏地块的行为,包括未经批准占用土地、违规堆填土、弃置余泥垃圾、未经批准建设、开挖、破坏现场设施等,应进行现场处理、立即反馈土储中心及通报给属地政府,并对侵权现场做好记录和证据保留。

  4、负责地块现场围栏设施、标牌设施的维护、修理、替换。

  5、配合土储中心其他关于储备土地管理的工作

  四、工作责任划分

  1、巡查地块发现遭破坏、侵占等事件,经查核事件发生时间晚于地块上一次巡查日期的,由管护单位按照应急处理机制进行处理,不作为管护单位失责;如核查事件发生时间早于地块上一次巡查日期,属管护单位工作过失,相关责任及损失由管护单位承担。出现三次以上工作过失情况,土储中心可提前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2、按照最终服务合同金额,预留40%费用作为履约责任金。因管护单位工作过失造成土储中心损失的,土储中心可按损失金额在履约责任金中予以扣除。

  五、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一年,以最终签订合同起计。  

  六、报名提交的资料和确定方式:

  1、报名资料包括:申请书(含报价单)、管护工作方案、相关业绩资料、营业执照。报价单需密封,封条加盖公章(复印资料需加盖公章并带原件审核)。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15日工作日(截止至7月14日下午17:30分)。

  3、报名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5号之一705室。

  4、选取方式:截止报名后,由土储中心组织拆封报价单。中标单位在报名单位中产生。中标单位具体选取方式由土储中心综合报价情况确定。


附件:管护土地位置图(影像图红线部分为已结案需要巡查的地块,蓝线与紫线部分为未结案以后收地再进行巡查的地块).jpg


    广州市花都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2020年6月23日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3693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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