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关于公布实施《花都区赤坭镇瑞岭村村庄规划(2019-2035年)》成果的通告
根据《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和《广东省村庄规划编制基本技术指南(试行)》,已完成规划技术审查、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批前公示等程序,并经广州市花都区城市规划联席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获花都区人民政府批准(花府复[2020]5号),自批准之日(2020年5月28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的规定,现由我局公布实施。
特此通告。
《花都区赤坭镇瑞岭村村庄规划(2019-2035年)》图.jpg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