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花都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办法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及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7﹞10号)等相关规定,结合花都区实际情况,我局草拟了《花都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本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特公告如下:
一、《花都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附后)
二、公众对上述文件有意见和建议的,请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反映。对提出的意见必须说明具体的理由和依据,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便作进一步联系反馈,提交意见的途径有:
(一)邮寄: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5-1号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邮编:510800)
(二)传真:020-36839363
(三)电子邮箱:hdydk2@gz.gov.cn
特此公告。
附件:花都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docx
(联系人:赖逸菲,联系电话:020-36833611)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