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优秀文艺作品奖励公示公告
根据《花都区优秀文艺作品创作奖励扶持办法》的规定,花都区2018、2019年度优秀文艺作品评审结果(详见附件 2018年度优秀文艺作品奖励公示、2019年度优秀文艺作品奖励公示)于2020年11月5日-11日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请各获得奖励人员携带作品、获得证书、身份证明或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到区文联提交进行复审。如反映获奖作品和个人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以及其他重大问题,可采取来访的方式向花都区优秀文艺作品评审小组办公室举报。来访举报的时间为公示期间(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如反映情况属实,评审小组将取消其奖励资格,相关人员五年之内不得参评。
评审小组办公室地址:花都区建设北路69号市政大厦5楼。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20-86832746
广州市花都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