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关于公布实施《花都区小东圃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成果的公告
根据《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报批指引(试行)》相关规定,《花都区小东圃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已完成征求意见、专家评审、批前公示等程序,并经广州市花都区城市规划联席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获花都区人民政府批复([2020]-451),自批准之日(2020年10月19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的规定,现由我局公布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规划公示附图.pdf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