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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花都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2022-08-02 10:42    文章来源:广州花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字体:   】  访问量: -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及《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技术指南(试行)》(环办环评[2019]20号)的要求,广州花都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需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目前,《广州花都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有关规定,须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参与信息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如下:

  一、园区的名称及概况

  园区名称:广州花都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园区概况:广州花都经济开发区(简称“花都开发区”)即原广东省花县华侨经济开发试验区,于1992年由广东省政府批准在花都华侨农场内设立。后于2006年正式更名为广州花都经济开发区,经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和建设部审核,批准规划面积为50.7公顷,成为花都区唯一的省级经济开发试验区。2012年6月,经广东省政府批准,广东省外经贸厅、发展和改革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发文批复,同意广州花都经济开发区扩区至花都汽车产业基地一期范围内,规划面积扩展至1236.1公顷。2017年3月全国省级开发区红线核查,剔除土规不符地块后,花都开发区的批准面积为1188.34公顷。《广州花都汽车产业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粤环函〔2005〕1524号)于2005年取得原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查意见;《广州花都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粤环审 [2011]211号)于2011年取得原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查意见;《广州市花都区汽车产业分区(HD-01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环境影响篇章》(穗环函[2014]215号)于2014年取得原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查意见。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广州花都经济开发区周边可能受到该规划区影响的居民和相关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查阅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或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获取,网址如下: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纸质报告书查阅方式: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索要纸版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征求意见稿,索要方式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可采取向建设单位打电话、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境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及真实姓名,以方便对您提出的意见进行及时回复。

  五、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

  自2022年8月2日起至2022年8月15日(10个工作日)止。

  六、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广州花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漆  嘉

  电话:13422072898

  电子邮箱:tangkaiying@huadu.gov.cn

  邮编:510800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95号交通大厦

  七、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广州粤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话:17805938028

  电子邮件:461593460@qq.com

  邮编:510630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高普路38号4栋(自编5栋)330室

  广州花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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