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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关于《广州市花都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秀全水库东一地块)》的批后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10 17:25    文章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 字体:   】  访问量: -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土空间规划过渡期用地空间保障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2〕369号)有关规定,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组织编制了《广州市花都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秀全水库东一地块)》,并经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批准同意,现按照相关规定,将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二、批准时间:2023年1月30日

  三、公告内容

  (一)使用预支规模的原因

  本次预支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主要是为更好地保障秀全水库东一地块的建设用地需求,推动片区功能完善,促进产城融合高质量发展。秀全水库东一地块涉及规划非城乡建设用地面积共6.2022公顷(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该部分用地不符合花都区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使用预支规模落实该项目所需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二)预支规模使用的情况

  秀全水库东一地块拟使用预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6.2022公顷,共涉及1个地块,位于花都区花城街道杨二村,现状为建设用地6.2022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三)使用预支规模总结

  预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后,花都区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末建设用地总规模保持不变、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均增加6.2022公顷;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均按上级下达控制指标执行,与原规划保持一致,本方案编制过程中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及街道意见,方案合理可行。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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