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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关于开展花都区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 工作的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15 17:08    文章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 字体:   】  访问量: -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拟开展花都区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工作,现诚邀具备服务资质的单位进行报价,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

  10个自然日(2023年2月15日-2023年2月24日)。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述

  2021年11月27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文件规定,县级人民政府要根据本级政府承担的耕地保有量目标,对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实行年度“进出平衡”。现拟结合年度变更调查、耕地卫片、耕地变化预警图斑等专项工作,全面摸清2023年度辖区可能流出的耕地数量;同时结合花都区耕地恢复潜力调查成果,分解下达耕地恢复任务、明确耕地恢复实施时序、措施,“进出平衡”管控要求、规范程序等,统筹编制花都区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完成方案报批备案工作。另根据上级部门下发的耕地流出图斑,开展日常巡查、外业核实工作,完成调查举证、拍照和相关系统信息的填报,据实进行地类变更,将图斑逐级上报审核。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花都区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工作

  2.项目预算上限:经研究,项目预算费用上限102万元。请各参加报价单位对项目进行报价。

  3.项目工作要求:一是编制花都区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明确耕地恢复任务、实施时序、措施,“进出平衡”管控要求、规范程序等,并按规定上图入库管理。二是开展国家、省下发疑似耕地流出图斑的外业核实及地方下发的耕地流入流出图斑等日常巡查,完成调查举证、拍照和相关系统信息的填报,据实进行变更。

  三、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一)参加报价单位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具备在花都区持续跟进服务的能力和花都区相关项目工作经验。

  四、报价单位需提供基本资质证明文件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生产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相关);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在花都区承接相关项目的清单,必要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报价方式

  各参加报价单位根据项目需求制定报价文件,连同资质证明文件于2023年2月24日17时30分前提交我局办公楼808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工,联系电话:37736851;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5号之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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