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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关于《广州市花都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望顶村地块)》的批后公告

发布日期:2023-09-21 17:37    文章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 字体:   】  访问量: -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有关规定,《广州市花都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望顶村地块)》已经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批准同意,现按照相关规定,将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二、批准时间:2023年 9 月 21 日

  三、公告内容

  (一)使用预支规模的原因

  根据征收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方案的内容,需对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补偿安置留用地。本次望顶村地块是作为清远清新至广州花都高速公路项目征地另行安排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生产的建设用地,涉及规划非城乡建设用地面积共10.3268公顷,该部分用地不符合花都区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使用花都区预支规模落实该项目所需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二)预支规模使用的情况

  望顶村地块拟使用花都区预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0.3268公顷,共涉及4个地块,位于花都区花东镇望顶村,现状为农用地8.9546公顷、建设用地0.5997公顷及未利用地0.7725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三)使用预支规模总结

  预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后,花都区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末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在原规划及已完成批复备案项目基础上增加10.3268公顷;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均按上级下达控制指标执行,与原规划保持一致,本方案编制过程中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及街道意见,方案合理可行。

  特此公告。

附件:1.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

  2.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前)

  3.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后)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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