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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关于《广州市花都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荷溪村地块)》的批后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27 11:33    文章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 字体:   】  访问量: -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有关规定,《广州市花都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荷溪村地块)》已经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批准同意,现按照相关规定,将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二、批准时间:2023年11月17日

  三、公告内容

  (一)使用预支规模的原因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教育工作的要求,推动新时代城市高质量发展,解决目前老城区内教育基础设施未能满足需求、设备落后等问题,花都区拟在赤坭镇荷溪村选址,优化区内教育文化基础设施布局,拟开展荷溪村地块的土规调整工作,该地块涉及规划非城乡建设用地面积共2.0584公顷,该部分用地不符合花都区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使用花都区预支规模落实该项目所需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二)预支规模使用的情况

  荷溪村地块拟使用花都区预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2.0584公顷,共涉及1个地块,位于花都区赤坭镇莲塘村,现状为建设用地0.0059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三)使用预支规模总结

  预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后,花都区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末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均增加2.0584公顷;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均按上级下达控制指标执行,与原规划保持一致,本方案编制过程中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及街道意见,方案合理可行。

  特此公告。

  附件:1.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

  2.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前)

  3.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后)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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