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方案》听证报告公示
为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受花都区人民政府的委托,于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5:00在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阳光南路6号狮岭镇党群服务中心2楼会议室(快维中心会议室)举行了《花都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我镇根据听证笔录制作了听证报告,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告。
附件:1.《花都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听证报告
2.《花都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笔录
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