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验收结果和2024年度挂牌督办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区重大火灾隐患整治,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营造良好的城市消防安全环境,根据《广东省火灾高风险区域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挂牌督办实施办法(试行)》(粤消安〔2017〕30号)要求,现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公告2023年度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验收结果(详见附件1)和2024年度挂牌督办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详见附件2)。
附件:1.2023年度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验收结果
2.2024年度挂牌督办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广州市花都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23日
(联系人:江敏琪,联系电话:020-61283119)
附件1
2023年度火灾隐患重点地区验收结果
2023年度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验收结果
附件2
2024年度挂牌督办火灾隐患重点地区
2024年度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花都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