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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微故事 | 被挪用的租金

发布日期:2023-10-12 14:31    文章来源:本网     【 字体:   】  访问量: -

  “巡察组进驻不到10天,黄某某便把挪用的租金还了回来,真是太感谢你们了!”面对前来走访的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委第三巡察组工作人员,花东镇九一村党总支书记王某某如释重负。

  今年3月中旬,花都区委第三巡察组进驻九一村开展巡察,在查阅资料时,两份《应收款催收函》引起了巡察组的注意,催收函反映周某某拖欠该村第十经济社物业租金20万元已有2年多。巡察组马上向村委了解具体情况。

  原来,2017年9月,时任第十村民小组长兼经济社社长的黄某某代表该经济社将一处集体物业出租给了周某某,签订合同时,合同上没有注明经济社集体账户的账号,黄某某就将自己的个人银行账号提供给周某某用于收取租金。

  2017年至2020年期间,周某某连续4年都将租金足额支付到黄某某个人账户,黄某某收到租金后,一部分上交经济社集体账户,一部分挪为己用,并且通过“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来遮掩。面对村委财务人员提出的周某某租金交纳异常的疑问,黄某某还以周某某生意受疫情影响导致资金不足为由来推搪。直到2022年年底,村委催促周某某还有一笔20万的物业租金未交纳时,才从周某某处得知原来租金一直由黄某某代收,租金被黄某某挪用多年。

  “村委多次督促黄某某归还租金,黄某某虽表态会归还但都以手里没钱推脱。于是,村委在2023年1月扣除黄某某集体分红款15080元进行冲抵。但是到现在被黄某某挪用的集体资金仍有184920元未退还。”村党总支书记王某某反映追款有难度。  

  “这是挪用集体资金,损害的可是经济社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典型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必须尽快把钱追回来。”第三巡察组经过集体讨论,决定与黄某某正面交锋。

  “你私自代收经济社租金后不上交并挪用可不是小事,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面对巡察工作人员的义正词严,黄某某无法再抵赖。“早些年我开喇叭厂欠了供应商货款,才动了挪用集体租金的心思。知道你们来巡察了,我实际上寝食难安。开始还抱着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已经卸任经济社社长了,也不是党员,我欠的钱你们可能不会管。”

  在巡察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做思想工作并督促下,当天下午,本来要出车送货的黄某某赶紧借钱把自己挪用尚未归还的184920元租金归还到经济社账户。

  同时,针对该案暴露出来的农村“三资”合同监督管理中存在的漏洞,花都区委巡察办向某村党总支下发了立行立改通知书,并督促花东镇以此案为戒,举一反三,对集体“三资”合同存在的问题全面摸底、自查自纠,推动管理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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