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纪委监委通报一起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0-12-07 17:08    文章来源:花都区纪委监委     【 字体:   】  访问量: -

  花都狮岭粮食管理所所长于志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2014年初至2018年案发前,于志刚利用担任狮岭粮食管理所(以下简称狮岭粮所)所长的职务便利,以让他人代持并假冒狮岭粮所名义签订虚假合同、出具虚假承诺书等方式骗取其抢建的自编16栋国家征地补偿款;此外,于志刚利用职务便利将狮岭粮所门市部商铺租金占为己有。2014年至2017年期间,于志刚利用职务便利,在狮岭粮所杨屋粮站、军田粮站的物业改造和拆迁补偿过程中,以占“干股”分红的名义先后收受杨某某贿送的人民币共计345万元。于志刚还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因犯受贿罪、贪污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一百三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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