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纪委监委2021年上半年公开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

发布日期:2022-09-30 15:48    文章来源:花都区纪委监委     【 字体:   】  访问量: -

  2021年以来,花都区纪委监委在整治“四风”曝光台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个,点名道姓曝光相关责任人11名。  

  狮岭镇合成村历二经济社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2013年底,狮岭镇合成村历二经济社在合成小学旁的铁皮出租房合同到期,出租房仍由原承租方继续使用,但未签订续租合同。经时任历二经济社社长袁长青同意,该社社委袁某成等人以历二经济社的名义向上述铁皮出租房租户按月收取租金共138,600元,但未将收取的资金存入经济社集体账户,而是单独设立账簿记录上述款项收支情况,由袁长青等社干部签名证明,支出主要用于填补该社每月亏损的水费、借给村民使用等。袁长青对合成村历二经济社违规设立、使用“小金库”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此外,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1月,袁长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赤坭镇东升村村委会副主任阮礼兴违规组织公款宴请问题。2015年5月,赤坭镇东升村村委会副主任阮礼兴在赤坭镇国泰村一农庄宴请时任东升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杨敏华(另案处理)等村社干部,阮礼兴支付餐费2100元后,经杨敏华同意,由村委出纳从村委“小金库”资金中予以报销。2016年7月,阮礼兴在东升村一农庄宴请东升村全体村社干部,经杨敏华同意餐费900元由村委出纳从村委“小金库”资金中予以报销。阮礼兴身为中共党员、村干部,本应带头遵纪守法,但其在党的十八大后仍多次违规组织公款宴请,其行为已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此外,阮礼兴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2月,阮礼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赤坭镇石坑村原党支部书记邹继明等4人违规组织公款吃喝问题。2014年1月,时任赤坭镇石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邹继明等4人通过虚增本村老党员、退役军人、纯女户、老干部慰问金的手段,从本村自有资金中套取现金共计人民币34550元,其中1600元用于发放四名经济社社长和两名治安队员补贴,其余32950元用于村干部、社长等餐费开支。邹继明等4人对此负直接责任和相应领导责任。2020年12月,邹继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余3人亦受到相应党纪处分,违纪款项已全部被收缴。

  花都区新机场场外排水堤围管理处九级职员黄洁菲等4人违规接收礼品、购物卡、宴请等问题。2018年12月至2019年8月期间,时任区新机场场外排水堤围管理处九级职员黄洁菲、周丽云、萧毅、杨广坤在春节等时间节点多次违规接受相关工程项目中标方所送的礼品、购物卡、宴请和旅游安排。上述4人在党的十九大后仍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购物卡、宴请和旅游安排,其行为已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于2021年1月4日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区分局固体废料和土壤环境科科长汤东海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收受礼金问题。2019年12月23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区分局固体废料和土壤环境科科长汤东海,违规接受时任花山镇环保办负责人刘家燎(另案处理)等人的宴请,并收受刘家燎所送礼金人民币1000元。2020年4月23日,汤东海在花都区曙光路德诺酒庄违规接受时任花山镇环保办负责人刘家燎等人的宴请。2021年5月31日,汤东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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