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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的通告(第199号)

发布日期:2022-12-01 10:36    文章来源: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 字体:   】  访问量: -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发布之时起,对我区风险区域重新调整如下:

  一、高风险区

  (一)新华街

  田美上庄天贵二巷3号。

  (二)秀全街

  1.保利水晶花园1栋、3栋、7栋、8栋、9栋,5街1-8号。

  2.花港大道15号1号厂房。

  3.南岳大街214号。

  (三)花山镇

  1.南村13队3巷1号。

  2.菊花石大道285号宿舍楼。

  (四)炭步镇

  1.颐和盛世小区3栋。

  2.颐和盛世小区G2(01-02)、G2(03-04)。

  (五)狮岭镇

  1.御华园东南侧工地宿舍。

  2.雅居乐岭会2栋。

  3.合成村新城街七之四队舒安公寓。

  4.旗岭丰盛街6号德信烟酒商行。

  5.杨仙路27号。

  6.老鸦斗大街6号。

  7.狮中路9-1号。

  8.皮革城金豪公寓。

  9.新扬村九队西五巷1号。

  10.永发公寓(合成北路东九巷10-3号)。

  11.旗岭滨河园三巷8号。

  12.河滨西路11号。

  13.联合村白池塘六巷4号。

  14.新花路10号宿舍楼。

  15.广东省高新技术高级技工学校静雅苑。

  16.芙蓉大道北40-9号。

  17.合成村大岭迳口路4号。

  18.南合二街22号。

  以上区域落实“足不出户、上门服务”措施。

  二、低风险区

  新华街、秀全街、花山镇、炭步镇、狮岭镇(高风险区除外),落实“个人防护、避免聚集”措施。

  特此通告。

广州市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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