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颁发公告-黄虾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等法规、规章规定,经企业申请、我局审查,同意向广州市花都区黄虾工业气体经营部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请该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依法依规经营。(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百合路36号,联系电话:36888271)
序号
企业
名称
地址
法人代表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
许可
有效期
经营
方式
经营范围
备注
1
广州市花都区黄虾工业气体经营部
广州市花都区南街路234号
温翠霞
穗花WH应急证字〔2020〕0143号
2020年7月30日-2023年7月29日
危险化学品经营(无储存设施)
纯批发经营(无储存设施):乙炔(2629)、氧[压缩的](2528)、氮[压缩的](172)、氩[压缩的](2505)、二氧化碳[液化的](642)共5种危险化学品。
延期申请
特此公告。
广州市花都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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