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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08 09:46    文章来源:花都区应急管理局     【 字体:   】  访问量: -

    2020年,区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广州市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花都区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要求,突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多措并举,真抓实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

    (一)提升法治意识,增强依法行政履职能力。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并列入我局党委年度学习重要内容之一;二是坚持领导带头学法,特别是加强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的学习贯彻,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花都应急管理”的普法专栏及花都湖普法园地加强对上述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力度;三是局班子成员按要求完成2019年度述法报告,并在指定范围内公示;四是根据区司法局有关要求,组织本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行政工作人员参加学法并完成学法考试,参加考试率为100%,平均成绩为97.69分,优秀率达100%,全面完成本年度学法考试任务。

    (二)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一是自2019年3月份以来,我局根据省、市、区“三集中、三到位”审批集成服务要求,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成功实现行政审批的受理、审批和监管相分离;根据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省市确定的审批事项内容,认领我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重新梳理审批事项要素,补全实施清单,完成实施清单的发布,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制定行政审批工作职责及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完成工作;根据“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对企业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申请手续提供了多种便利,对证明事项和兜底性条款进行清理,不再要求企业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和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在办理形式上提供快递办理服务,即企业可以将纸质申请文件、资料快递到区政务中心受理窗口,减少申请人到场次数;对公共服务事项提供免提交纸质材料服务,申请人可直接通过网上审件进行审批程序。二是年初为支持、服务我区主要行业领域企业精准复工复产,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赢”,我局制定了推进企业(项目)复工复产工作方案,成立由本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区应急管理局推进企业(项目)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助力我区企业复工复产。同时,为响应省、市、区有关开展全省“疫情防控全民公益普法行动”通知精神,我局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通过向企业免费派发《花都区“抗疫暖企”复工复产指南》小册子共8000多份、利用“花都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政策法规专栏”定期发布疫情防控公益普法宣传作品、推广应用“广州市企业复工复产管理平台(钉钉)”和“花都企康”等小程序等举措,进一步向企业宣传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并依照职能及时给予企业相应的服务和指导,与企业共克时艰。

    (三)强化制度建设,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0年,我局坚持立改废并举原则,按要求对我局主导修订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依法依规提请废止了《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及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告》(花府规〔2019〕1号),修订了《花都区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办理程序》(花应急规字〔2020〕1号),并将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落实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严格落实《广州市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常年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协议》,外聘资深执业律师担任单位法律顾问,并设有公职律师1名,与法律顾问一同参与我局法制审核工作,为本单位依法行政提供法律专业知识保障。2020年,我局外聘法律顾问共参与本单位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3次,参与审核以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为一方当事人的经济合同90余份,代理强制执行案件9宗、行政复议1宗、行政诉讼1宗,提供法律知识讲座服务2次,提供法务咨询服务50余次。二是严格落实重大案件调查审理相分离和集体讨论制度,持续推进执法信息公示公开,认真开展合法性审查和案件备案审查,对发现的程序不当、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法律适用错误以及执法文书填写不规范等方面问题,通过通报、约谈督导等形式,提出整改要求,监督落实整改措施。

    (五)坚持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行为。为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法治环境,我局多措并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加强队伍管理工作,规范执法监察行为,全区安监系统紧紧围绕“四个规范”和“八个统一”的目标,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进一步从基础建设、队伍素质、制度管理、程序规范等方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奠定公正文明执法的基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坚决履行告知义务,依法告知行政相对人拥有的权利和义务;坚持贯彻落实广州市应急管理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严格对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基准表”进行裁量,避免执法不公、裁量不当,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二是贯彻落实《广州市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处罚免强制清单》,对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不实施行政强制。2020年9月以来,我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检查中积极采用说理式执法模式,对轻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落实包容审慎机制,采取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柔性措施,督促、引导企业落实隐患整改,大部分存在轻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企业都能积极配合执法,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要求完成隐患整改。自《清单》实施以来,我局共对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予以免处罚31次。三是严格按照规定将行政处罚案件及时录入“广州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案件办理的每一步、每一份执法文书均受市、区纪委的实时监督监察。四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公示制度,严格按照“三项制度”要求,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中将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信息、执法流程、执法清单、执法结果、执法数据等信息予以公开公示,增加行政执法透明度,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精准度和智能化水平。

2020年度,本单位行政执法行为(含委托执法)未引起行政复议撤改或行政诉讼败诉情况。

    (六)畅通信访渠道,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我局向来重视信访投诉工作,通过强化分析研判、及时分类处理、加大督办力度、严格复查复核等方式,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未因行政诉讼和复议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或者重大集体上访事件。2020年,共接待来人举报投诉185人次、受理安全生产隐患举报投诉22件,完成核查22件,核查率100%。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践行“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训词精神,凝心聚力、狠抓落实,进一步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始终把党和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中,以更坚定的信心、更有力的措施把应急管理法治政府建设推向深入。

    二是继续完善法制审查和法律顾问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持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督促问题整改,规范行政执法。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及时受理、查处举报投诉问题,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强化社会监督。

    三是坚持领导带头学法执法,加强对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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