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颁发公告-巨轮、穗洛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等法规、规章规定,经企业申请、花都区应急管理局审查,同意向广州巨轮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广州穗洛贸易有限公司2家公司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请广州巨轮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广州穗洛贸易有限公司2家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规范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依法依规经营。(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101号,联系电话:020-36888271)
特此公告。
广州市花都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0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