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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丨花都区应急管理局公布5起生产安全一般事故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4-02-08 09:22    文章来源:广州市花都区应急管理局     【 字体:   】  访问量: -

  安全生产管理是老生常谈却永不过时的话题。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可以说,安全生产是“1”,其他是“0”,脱离安全生产,一切都是空中楼阁。花都应急管理局现公布近年发生的5起安全生产一般事故典型案例,希望全区企业务必警钟长鸣,强化忧患意识,时刻绷紧安全弦,真正做到:敬畏生命,安全至上!

  案例1:花都区花东镇迎某某新材料(广州)有限公司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反操作规程致一人死亡一般机械伤害事故

  基本情况:2023年5月23日13时4分,位于花东镇花都大道104号的迎某某新材料(广州)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事故造成1人当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人民币118万元。事故原因:涉事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在机械设备工作运转情况下,进入传动部位开展检修工作。

  处理结果:花都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对迎某某新材料(广州)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40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涉案公司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作出共计1.84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花都区某某街农村自建房加建工程无资质承接工程,作业人员无安全保护措施、无证上岗作业致一人死亡一般高处坠落事故

  基本情况:2023年7月23日9时许,在花都区某某街长岗村5队新庄五巷11号农村自建房加建项目一名工人在三楼楼顶处进行安装作业时,不慎坠落至对面只有一层楼房屋的楼顶,经送医治疗抢救无效死亡,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37万元。事故原因:建筑施工队无资质承接建设工程,且聘请无证、无佩戴任何安全防护措施人员从事吊装工作。

  处理结果:花都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涉事人员李某某、曾某某涉嫌犯罪,拟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例3:花都区广州至连州高速公路花都段至从化段某部项目施工现场管理缺失,作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致一人死亡一般坍塌事故

  基本情况:2022年9月4日13时25分许,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的广州至连州高速公司花都至从化段TJ02标A1分部项目的土渣临时转运点,一辆货车在从事土渣倾倒作业时造成临边边坡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事故原因:施工现场管理缺失,土渣堆场物体松散,特别是施工堆场临边处不稳定,自卸车司机违反自卸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处理结果:花都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对涉事公司经济罚款人民币35万元,对公司1名主要负责人依法经济罚款人民币约5.5万元。

  案例4:花都区秀全街某某注塑加工厂设备老化失修,涉事人员冒险作业致一人死亡一般触电事故

  基本情况:2020年9月21日4时54分左右,位于花都区秀全街官溪村九塘经济社的广州市花都区秀全某某注塑加工厂内发生一起一般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30万元。事故原因:加工厂内工作现场电气线乱拉乱接,机械设备漏电,当事人明知设备漏电,仍冒险作业。

  处理结果:花都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对广州市花都区秀全某某注塑加工厂作出处罚款人民币20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广州市花都区秀全某某注塑加工厂总经理吴某某作出处罚款人民币12636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5:花都区花东镇某某村8队废旧物品回收点无资质许可,无安全意识聘请无证人员上岗作业致一人死亡一般物体打击事故

  基本情况:2020 年 9 月 2 日 11 时许,花东镇某某村 8 队一村民在组织人员拆解报废机动车时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事故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 90.9万元。事故原因:涉事主体无资质非法从事废旧车辆拆解,缺乏安全意识聘请无热切割和焊接操作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工作。  

  处理结果:花都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将涉事主要责任人江家全和无证从事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的何某某,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史某某无证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移交花都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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