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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关于花都区2024年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服务单位的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11 15:44    文章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 字体:   】  访问量: -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拟开展花都区2024年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诚邀符合报名要求的单位进行报价,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

  15个工作日(2024年3月19日-2023年4月8日)。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述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 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98号)、《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穗规划资源规字〔2021〕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拟开展花都区2024年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花都区2024年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2.项目预算上限:经研究,实施方案预算费用上限8万元。

  3.项目要求:根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区三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协助各镇街完成承担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农户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单位情况的梳理,明确承担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每一农户、每一保护单位所对应承担的永久基本农田图斑号、面积等情况,并收集“一卡通”社保卡账号信息,做好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总台账及数据库档案整理。待区政府审批同意补贴资金发放方案后,协助区规资局业务科室(或镇街业务科室)通过区政务中心受理窗口提交各镇街发放到农户台账名册及社保卡账号,包括发放过程中银行退单重新提交等,直至完成2024年花都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补贴资金发放。

  三、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一)参加报价单位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在花都区持续跟进服务的能力和花都区相关项目工作经验。

  四、报价单位需提供基本资质证明文件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生产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相关);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在花都区承接相关项目的清单,必要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报价方式

  各参加报价单位根据项目需求制定报价文件,连同资质证明文件于2024年4月8日17 时30 分前提交我局办公楼809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37736849;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5号之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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