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一次性扩岗补助企业资料的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一次性扩岗补助经办工作的通知》和《转发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4〕19号)等国家、省文件精神,对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省人社厅于2024年11月20日至12月18日下发企业数据到各区审核,因下发数据中有部分用人单位(名单见附件)缺失联系人、联系电话和开户银行等信息,导致一次性扩岗补助无法正常审核。现请名单中的用人单位于2024年12月25日前联系区人社局补充有关材料,逾期未办理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附件:广州市花都区2024年12月一次性扩岗补助企业名单.xls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0日
(联系部门:区就业中心,联系电话:86881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