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aderBg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穗花府预征字〔2022〕1号

发布日期:2022-02-07 11:31    文章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 字体:   】  访问量: -

                                             政策解读:《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花府预征字〔2022〕1号

穗花府预征字〔2022〕1号

  为实施花都区马瑞利模具(广州)有限公司〔原康奈可(广州)汽车模具制造有限公司〕旧厂房“工改工”类微改造项目,需完善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民主经济联合社1.2229公顷集体土地转用、征收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征收目的:拟征收土地用于花都区马瑞利模具(广州)有限公司旧厂房“工改工”类微改造项目(“三旧”改造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民主经济联合社(花都区汽车产业基地),小塘路以南、民安南路以东(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1.2229公顷。

  四、拟征收土地现状: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民主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1.2229公顷,已建设使用。

  五、补偿安置方式:广州花都汽车城发展有限公司于2003年8月与土地所有权人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民主村签订了征地补偿协议〔花都区马瑞利模具(广州)有限公司〔原康奈可(广州)汽车模具制造有限公司〕所处地块在征地协议范围之内〕,并于2007年2月15日支付了征地补偿款621220元〔包含马瑞利模具(广州)有限公司〔原康奈可(广州)汽车模具制造有限公司〕所处地块的征地补偿款〕,已落实补偿安置。

  六、土地补偿标准:经广州花都汽车城发展有限公司与土地权利人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民主村农民集体达成一致,本项目用地采用协议征地形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为货币补偿,地块按照协议签订时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生产生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上抢建、加建的建(构)筑物,征收时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为2022年2月7日至2022年3月8日。

  特此公告。

  附件:征收土地预公告附图.pdf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30日


相关附件:
分享到: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