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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穗花府预征〔2023〕48号

发布日期:2023-07-24 19:27    文章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 字体:   】  访问量: -

穗花府预征〔2023〕48号

  为实施花都区泰极(广州)汽车内饰有限公司旧厂房“工改工”类微改造项目,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征收目的:拟征收土地用于花都区泰极(广州)汽车内饰有限公司旧厂房“工改工”类微改造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民主经济联合社(花都区汽车产业基地),东至东洋佳嘉广州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南至广州泰李汽车座椅有限公司, 西至广州泰昌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北至小塘路(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0.8770公顷。

项目名称

征收村社

面积(公顷)

花都区泰极(广州)汽车内饰有限公司旧厂房“工改工”类微改造项目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民主经济联合社

0.8770

合计

0.8770

  四、拟征收土地现状: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民主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0.8770公顷,已建设使用。

  五、补偿安置方式:广州花都汽车城发展有限公司于2003年10月与土地所有权人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民主村民委员会(现为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民主经济联合社)签订了征地补偿《协议书》〔花都区泰极(广州)汽车内饰有限公司旧厂房“工改工”类微改造项目所处地块在征地补偿《协议书》范围之内〕,广州市花都汽车城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5月22日支付了征地补偿款3200万元〔包含花都区泰极(广州)汽车内饰有限公司旧厂房“工改工”类微改造项目的征地补偿款〕,已落实补偿安置。

  六、土地补偿标准:经广州花都汽车城发展有限公司与土地权利人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民主村民委员会(现为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民主经济联合社)达成一致,本项目用地采用协议征地形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为货币补偿,地块按照协议签订时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七、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生产生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上抢建、加建的建(构)筑物,征收时一律不予补偿。本公告期限为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8月18日。(注:公告时间不少于30天)

  专此公告。

  附件:征收土地预公告附图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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