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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补充公告 穗花征补充〔2023〕26号

发布日期:2023-08-31 09:46    文章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 字体:   】  访问量: -

  为实施花都区广州威年织造有限公司旧厂房“工改工”类微改造项目,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我区已于2023年7月4日发布了《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花府预征〔2023〕37号),因权属调整,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征收村社:由“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两龙村经济联合社”调整为“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两龙村南岭经济合作社、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两龙村长乐经济合作社、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两龙村秀林经济合作社之二(共有)”。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由“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两龙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4.4733公顷”调整为“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两龙村南岭经济合作社、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两龙村长乐经济合作社、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两龙村秀林经济合作社之二(共有)集体土地4.4733公顷”。

  三、补偿安置方式:由“包含花都区广州威年织造有限公司旧厂房‘工改工’类微改造项目的征地补偿款及青苗补偿款”调整为“包含花都区广州威年织造有限公司旧厂房‘工改工’类微改造项目的征地补偿款及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款”。

  四、土地补偿标准:删除“(现为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两龙村经济联合社)”。

  原《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花府预征〔2023〕37号)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补充公告时间: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14日

  特此公告。

  附件:征收土地预公告补充公告附图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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