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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补充公告 穗花征补充〔2023〕27号

发布日期:2023-09-13 17:01    文章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 字体:   】  访问量: -

 穗花征补充〔2023〕27号

  为实施花都区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旧厂房“工改工”类微改造项目,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我区已于2023年4月28日发布了《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花府预征〔2023〕23号),由于用地范围调整,拟征收土地面积及补偿安置方式发生变化,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补偿安置方式调整为“广州市雅浩置业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区雅瑶镇人民政府属下的土地征收代理机构)于2003年3月与广州市花都区雅瑶镇邝家庄村民委员会(现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邝家庄村经济联合社)签订的《征用土地协议》”,广州市花都区雅瑶镇人民政府于2006年7月31日共支付了征地补偿款452.4258万元(包含该宗土地的征地补偿款),上述征地补偿款包含花都区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旧厂房“工改工”类微改造项目的征地补偿款,已落实补偿安置”。

  二、土地补偿标准调整为“经广州市花都区雅瑶镇人民政府(现为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新雅街道办事处)与土地权利人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邝家庄村民委员会(现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邝家庄村经济联合社)达成一致,本项目用地采用协议征地形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为货币补偿,地块按照协议签订时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原《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花府预征〔2023〕23号)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补充公告时间: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25日。

  特此公告。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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