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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穗花府预征〔2023〕91号

发布日期:2024-01-02 15:28    文章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 字体:   】  访问量: -

穗花府预征〔2023〕9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需征收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大塘村、李溪村、七庄村、山下村,花山镇东湖村、平东村,新雅街广塘村、清㘵村、团结村土地31.6847公顷,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征收目的: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场外排渠改道工程(花都区)。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广州市花都区G106国道以东,花莞高速以北地段(详见公告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31.6847公顷(合475.27亩,以2000国家大地坐标计算)。

  四、公告期限:2023年12月18日至2024年1月2日

  五、工作安排:征地预公告用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征收工作。

  六、其他事项:自原征地预公告(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1〕90号)生效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通过抢栽抢建等不正当方式增加补偿费用的,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种树、种草或者种植其他作物等,对违反规定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附件:征收土地预公告附图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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