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送达公告(王强林)
王强林:
你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已于2025年1月26日依法受理。经审查,你与广东伊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劳动关系未明确,现依法中止工伤认定程序。经多方联系无果,无法向你送达《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穗花人社中止编号:2502273103002106),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公告送达,请你尽快前来我局工伤与劳动能力鉴定管理科(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公益大道府西一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号楼一楼3104)签收该文件,否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