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审理终止通知书送达公告(申请人:李嘉维)
李嘉维:
你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已于2025年1月26日依法受理。因你于2025年3月20日向我局提出撤回工伤认定的书面申请,现我局依法终止本案工伤认定审查程序。
经多方联系无果,无法向你送达《工伤认定审理终止通知书》(花人社审终字〔2025〕012号),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公告送达,请你尽快前来我局工伤与劳动能力鉴定管理科(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公益大道府西一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号楼一楼3104)签收该文件,否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