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花社保催字〔2024〕25号宋顺死亡后多领城乡养老待遇一案
温焕明(公民身份证号:440121195010******)
宋顺(公民身份证号:440182192808******)死亡后多领城乡养老待遇一案,本办已受理。宋顺与温焕明为母子关系。
因《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穗花社保催字〔2024〕25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方式无法送达你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穗花社保催字〔2024〕25号),催吿内容如下:请你于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宋顺多领取的7864元城乡养老保险待遇退回我办。
请你尽快前来广州市花都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公室(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101号3楼社保稽核科,电话:020-86969112)签收该文件。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我办提出。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我办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广州市花都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公室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