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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2021年第20期)

发布日期:2021-09-24 11:27    文章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字体:   】  访问量: -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以及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有下列情形之一,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注销手续:(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食品经营许可的其他情形。”的规定,现将拟注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予以公示(后附列表),公示期为30个工作日。相关经营者如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请与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科联系(联系电话:020-36888091)。

  自公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未到我局办理相关手续的,我局将注销其《食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示。

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4日    

拟注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序号

经营者名称

经营场所

许可证编号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有效期至

1

广州橄蜜硒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市花都区望岗路6号之二十六号铺

JY24401140236399

奉保国

2024-04-11

2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毅记美食馆

广州市花都区龙珠路3号A栋109、110号铺

JY24401140226039

王福标

2024-01-31

备注:注销原因为不在原地址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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